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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等3人被抓,济南警方通报

2024-09-26 16:06:17 来源: 济南时报微信公号

  近日,济南钢城警方通报典型案例,3人在班级群冒充“班主任”骗收学杂费,被抓了!

  不久前,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接到某学校报警:有人在班级群内冒充班主任收作业费,30余名家长共计被骗6000余元。

  接警后,钢城分局反诈中心立即进行研判,迅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9月19日,城子坡派出所、分局侦查中心民警赴河南安阳,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田某某、戚某某抓获。

  到案后,3人如实供述了冒充“班主任”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3人进入班级微信群后,一人负责克隆班主任的头像和昵称,并在群内发送有关“学校收取资料费”的通知,同伙则在群里演起“双簧”开始发送交费“红包”,表示一定会积极支持老师工作,导致许多家长见状也都立即响应,纷纷转账,直到被真正的“班主任”及家长识破后,骗子才立刻退了群。

  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理,赃款全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一、在微信群或QQ群中,遇到有老师要求交纳费用的通知,请广大家长保持警惕,不要着急转账,应当先通过电话、短信或视频等方式与老师本人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交费。

  二、添加好友时要核查对方身份,备注信息仅供参考,不能完全相信。不要随意扫描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不要轻易转账,不能随意向他人推送QQ、微信群信息。

  三、微信群、QQ群一定要设置验证信息,群主核实清楚申请加群人员身份后,才能通过进群。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家长要互相提醒,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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