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今年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申请条件
(一)企业条件。我市参保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招用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申领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申领。已由之前招用企业申领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或已申领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等政策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社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系统提示申报。
(二)线下申请。企业向参保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市直参保企业向企业属地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劳务派遣企业及无法进行线上申请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三、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区县受理电话
历下区86952585 市中区86157593
槐荫区87958912 天桥区85943846
历城区88161167 长清区87268816
章丘区83124842 济阳区84238911
莱芜区76224815 钢城区75873078
平阴县87891088 商河县84884517
高新区82689735 南山区88112713
起步区66604375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