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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引流“赚钱” 发布虚假信息!这是违法!

2024-07-30 16:29:29 来源: 济南网警

  流量时代

  有人为了博取眼球

  吸引流量

  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渠道

  大肆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殊不知

  这些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近日,山东邹城公安依法处理了一名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博取眼球、吸引流量、获取利益的违法行为人。

  邹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条题为“我们镇隔壁一个镇一个初中老师强奸学生…...”的涉校师生敏感信息,引起大量网民跟帖转评。为避免引发社会恐慌,邹城警方立即行动,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不实信息。网民党某某为网络引流赚取钱财,通过微信聊天找到一份网络发帖的“兼职工作”。但因“文采”有限,党某某便下载某讯息平台浏览筛选各类网评信息,将个人认为有热点、博眼球、煽情绪、引流量的“道听途说”进行编写杜撰,利用购买的多部手机及平板电脑注册多个网络账号进行发布传播。其中,党某某将这篇涉学校师生的不实文章发布在某网站个人账号后,在网络迅速传播,引起大量网民转发、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党某某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创建清朗文明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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