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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课堂丨关于“加班”,你了解多少?

2024-11-07 14:50:20 来源: 济南人社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满足哪些要求?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惑

  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加班条件和时长

  劳动者

  王女士

  我听说下个月厂子订单多,要安排我们加班,这加班合理吗?时长怎么算呀?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条件和加班时间需满足一定的要求。

  人社

  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满足:

  (1)出于“生产经营需要”,指来料加工、商业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等情况;

  (2)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关于加班时间,应满足:

  (1)每周应保证劳动者至少休息1天(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2)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况

  人事经理

  李先生

  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能拒绝呢?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换言之,劳动者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是,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工作人员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政策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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