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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公安处罚1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人员

2022-09-07 11:14:30 来源: 商河公安

商河公安

处罚1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人员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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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18时许,县城某小区正常组织群众进行核酸检测。期间,于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以辱骂等方式,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严重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接警后,商中路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将于某控制带离。经过调查,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商河公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敲黑板!以下内容很重要:

  “码”力全开

  场所码,逢进必扫

  “场所码”是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手段,可实现出入场所人员信息的自动化登记和健康信息的核验,有效加强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场所码必须严格实行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

  1、各场所要规范“场所码”使用,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并安排专人负责“场所码”扫码登记查验工作。经告知仍拒不扫码登记的不能入内,扫码结果异常的,全力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未依法落实“场所码”管理和使用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个人出入有关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或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心战疫

  这些内容,必须要了解

  1、在济人员(包括入济返济人员)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显示5天及以上,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对执行扫码查验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的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关键和重点,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场所码查验,自觉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济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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